职业药师的附则是什么?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清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 对在关键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执业药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三条 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药师附则的相关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热点推荐:
【官方】2018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全国汇总(新动态:天津)
辅导课程
网校推出四大网络辅导课程,分别是:超值精讲班、无忧直达班、双师取证班、VIP签约特训营:(详情点击下图)
相关资讯
- · 官方通知!鼓励医疗机构注册执业药师,纳入考核!
- · 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免费!
- · 【机考考点】多地公布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机考考点!
- · 【甘肃】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机考考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山东】2024年执业药师机考考点公布,共计7个考点!
- · 【河南】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核查有关事项提示
- · 【宁夏】2024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方式/审核材料!
- · 【宁夏】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7日-7月8日
- · 2024执业药师考试全面采用机考,各地注意事项汇总!
- · 山西省执业药师报名时,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无法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