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15”央视曝光执业药师挂证以来,解决执业药师短缺的变通之法,便开始在业界层出不穷,其中远程审方就是策略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山东、河北、黑龙江、湖南、海南、陕西、山西、福建、云南等省宣布全面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政策。下面就以云南省为例简单了解一下远程审方内容。
7月3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在此次《意见》中,涉及执业药师的两点引发了行业关注:
其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家基数门店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每增加15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
其二,连锁总部负责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的在岗执业药师应满足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需要,不得少于2人。
《意见》提及,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连锁门店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但应至少配备1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39693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5人。比照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公布的企业数量: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0.8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567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5.5万家;零售药店23.4万家。换言之,即使按照1:1的比例配备,全国仍有近5万的执业药师缺口。而地处西南的云南,情况则更不理想。该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云南省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数21489人,执业药师有效注册人数为9537人,环比上月减少428人,注册率为44.38%,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2.00人。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鼓励药店实施远程审方,不仅能够解决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实际压力,更好地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虽然多省开展远程审方已经势不可挡,但这仅仅是技术替代,而不是职责替换,对于执业药师来说,只有在职在岗,和消费者当面交流,才能更好的提供合理用药服务,体现其自身价值。对标发达国家,我国执业药师的发展道路还有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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