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北京市的考生对于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不太清楚,考试报名的条例还不是很了解。因此医学教育网小编特为北京市的考生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北京市地区及其下属区县(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有多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请参考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根据2016年执业药师各地报名通知和考试教材中公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 |
执业药师 |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 中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大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根据部分地区公布的报名通知,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将继续使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目录,广大考生可以参考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并关注医学教育网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