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报名》的通知,其中对执业药师考试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及收费标准等做了明确说明,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服务依据
[ 法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 年 9 月 2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 1985 年 7月 1日起施行。2019 年 8 月 26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 2019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9 号)
[ 部门规章]
3.《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 号)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今第 79 号)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5.《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 (2019] 12 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2] 8 号)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行使层级
市级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五、办结时限
法定:0 个工作日
承诺:即时办结
六、受理条件
依据当年国家及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九、办理结果
告知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报名结果
十、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 51 元(客观)
十一、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以上是官方发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考试的相关介绍,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具体细节还需等官方具体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