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在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最后一年,为确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的进行,现就我省201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教育目标及原则
通过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强化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理念,掌握开展药学服务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提升执业药师的整体水平。
执业药师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现代药学服务的需要。
二、授课形式及内容
(一)授课形式
201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用面授和网络教育结合的形式进行,各施教机构均采用面授形式教学。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可通过“山西药师网”( http://www.sxpha.cn)报名学习。
(二)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由必修、选修、自修三部分组成,讲授课程分为药事管理法规类、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类、专题研讨类三大类。
根据以上划分情况,现拟定2015年课程纲要如下:
药事管理法规类课程:
(1)山西省新版GSP认证实施情况
(2)2014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解读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类:
(3)合理用药知识
(4)中药饮片真伪鉴别
(5)药学(中药学)领域前沿动态专题研讨类执业药师发展的专题研究讨论和个案分析
各施教机构应遵循2015年课程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教学特点,本着以提高执业药师执业能力为目标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三、有关要求
1、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不划分中药和西药类别,执业药师可自行选择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各施教机构,要认真编制完成201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于7月20日前报省局人事处审核备案统一发布。继续教育计划需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实施教学的老师;拟开设班次的授课方式、开班时间、开办地点、学分授予办法等具体内容。
3、2015年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将采取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自愿参加我省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均需在7月底前登陆“药学网”( http://www.sxpha.cn)完成个人信息的登记、申请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并同时配合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调查表。
4、远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核
2014年度及2015年度远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的考核采取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与2015年面授同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