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执业药师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时间
报名培训时间为2015年7月3日-2015年12月10日。逾期未报名参加培训的,可在第二年办理补学,补学业务在每年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办理。需要办理补学分的学员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名并缴费。
二、培训形式
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执业药师可登陆山东省执业药师网(http://www.sdlpa.org.cn),进行网上注册、选择培训项目、网上缴费、在线学习、在线考试、打印学分等,考试通过后,系统自动赋予继续教育学分。
三、课程与学分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考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部分为5学分,选修和自修部分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请参加学习的执业药师按要求自行选择学习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