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结束也有一段时间了,在大家的盼望中,2016年江苏省的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标准终于公布了,在这里,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下面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江苏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已经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公布,江苏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地区包括: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根据2016年度江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将2016年江苏执业药师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学、中药学)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执业中药师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1月15号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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