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一、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二、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出具受理证明-审核申请材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五、报送材料目录:
1.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当年未注册的)、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2.再次注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同时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3.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4.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
5.非本人办理需要携带委托书
六、联系电话:
0851-86987164、86987165、86987168,86987170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流程
第一步: 网上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第三步: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
第四步: 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
第五步: 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第六步: 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第七步: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第八步: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
第九步: 网上注册许可公示(注册通过后,在国家局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步: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