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管理规定是《法规》重要考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1)【不良反应】项应包括: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2)【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3)【注意事项】项应增加:①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②过敏体质者慎用。③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
2.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1)【不良反应】项应包括: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2)【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3)【注意事项】项应增加:①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②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
(4)【注意事项】项应变更: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应修改为:“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