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创业开药店的朋友注意了,开药店门槛提高了。从10月份开始,开药店要先取得药师执业资格才行。日前,《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颁布,该规定明确要求,开药店除了要请2名药师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也要有执业药师资格。
药店经营面积不小于60平米
记者注意到,新颁布的《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依然需要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条件是: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至少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药店售假十年内不得准入
如何规范药店经营,保证市民安全用药?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这次修订的《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为什么会提高准入门槛,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药品安全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准入要求,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风险,更好地保障市民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