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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物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早期(妊娠初始3个月)是胚胎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期,易受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
性激素导致性异常;
甲氨蝶呤出现畸形;
依托红霉素引起阻塞性黄疸;
阿司匹林使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一般要补充维生素B、叶酸、钙;
钩虫、血吸虫病高发区和贫血孕妇补铁。
二、不同孕期特点
1.细胞增殖期:大约为受精后至l8天左右,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2.器官发生期:为受精后3周~3个月,为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妊娠3~5周,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及肌肉等受影响;
妊娠34~39天期间,可致无肢胎儿;
妊娠43~47天,可致胎儿拇指发育不全及肛门直肠狭窄。
3.胎儿成型期:妊娠3个月至足月,一般不致畸;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致畸因素过强也可影响。
三、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1畸形
沙立度胺(反应停)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海豹儿);雌激素、孕激素和雄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
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
烷化剂如氮芥类药物引起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
其他如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抗凝血药(华法林)、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经损害
产程中给孕妇麻醉剂(如麻醉乙醚)、镇痛药(如吗啡、哌替啶)、镇静药(如地西泮),引起胎儿神经中枢抑制及神经系统损害。
3溶血
抗疟药、磺胺药、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
对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可引起溶血。
4其他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耳肾毒性)
妊娠5个月后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
噻嗪类利尿药可引起死胎,胎儿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
氯喹引起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
长期应用氯丙嗪可致婴儿视网膜病变;
抗甲状腺药如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碘剂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胎儿甲状腺肿大,甚至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
孕妇摄入过量维生素D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肾或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
妊娠期缺乏维生素A引起新生儿白内障;
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四、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1.了解药物,慎重选择;
2.慎用子宫收缩药物可引起子宫强直收缩的有:大剂量缩宫素、麦角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麦角新碱;
3.慎用抗生素。
五、妊娠期妇女禁用药的常见品种
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甲氨蝶呤等
哺乳期妇女用药:
1.可在乳汁中排泄的药物
(1)分子量小于200、脂肪与水中有一定溶解度的药物较易通过细胞膜。
(2)母体血浆中处于游离状态的药物才能进入乳汁,结合牢固的药物如抗凝血的华法林不会在乳汁中出现。
(3)解离度越低,乳汁中药物浓度也越低。弱碱性药物(如红霉素)易于在乳汁中排泄,而弱酸性药物(如青霉素)较难排泄。
2.哺乳期妇女禁用药(和妊娠期类似):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