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现已公布,相信有很多网友对此比较关心,为此,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如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8〕1号)和《关于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效用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经程序,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考试成绩3年有效。
二、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及丽水市人力社保、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丽水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7〕190号)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为2018年4月14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专业、题型、大纲、方式
(一)考试共设置100个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
(二)考试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三)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各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浙江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专题栏下载。
(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务必到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五、考试报名
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第三阶段为网上缴费。
(一)网上预报名——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4日
1月15日至2月4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2018年1月16日-2018年2月9日
1、确认地点:市直确认点设在丽水卫生计生委以及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各县(市、区)确认点设在当地卫生计生局。县级及以下单位考生到当地管辖的卫生计生局报名点审核确认;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在单位报名点报名审核确认;市辖区未设报名点单位考生,由各单位集中审核后到丽水市卫生计生委报名点(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审核确认。
2.确认时间:1月16日至2月9日期间(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在期间内确定),请考生所在单位联系各现场确认点具体的时间安排。
3、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破格人员所需的材料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三)网上缴费——2018年1月16日-2018年2月24日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2月2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6日-4月14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报名点咨询电话
莲都区卫生计生局2025962
龙泉市卫生计生局7262763
庆元县卫生计生局6386682
青田县卫生计生局6500792
云和县卫生计生局5528168
遂昌县卫生计生局8132066
松阳县卫生计生局8063029
景宁县卫生计生局5089756
缙云县卫生计生局3134813
丽水市卫生计生委209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