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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7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相关内容,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普洱市2017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的内容,供大家了解参考。
关于印发普洱市2017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
(普人社发〔2017〕7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普洱市2017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中评委承办部门须严格按照评审计划安排的时间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提前或延期。
二、我市未组建中评委的系列,可委托省有关厅、局中评委进行评审,请市直相关部门职改办与省有关厅、局职改办联系申报有关事宜,然后再通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委托评审的推荐程序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三、各中评委须严格按原《思茅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并于评审会议前一周,由各中评委承办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抽取参会评委人选。
四、为确保评审工作按计划顺利组织实施,各中评委承办部门需将申报人员的材料于评审前一个月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中评委承办部门和市职改办共同会审,并出具会审意见。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如果影响到评审的由中评委承办部门承担责任。
五、为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订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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