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编审工作的实施:
1. 凡是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由教研室组织编者认真研究,在分析国内外同类教材特点、总结教学经验与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教材内容,提出对新编教材在内容上、体系上、结构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论证,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全面提高教材质量。
2. 编者要以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依照论证方案的设想,认真组织编写,在内容选择上要求注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条例系统;在内容安排上要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由浅入深、由深到难,对关键性难点、重点要阐述清楚透彻,尽量避免难点集中。
3. 在编写中,要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原则,加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编者要按照编写计划要求交稿,并可推荐审稿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 教材定稿后,由教材建设委员会聘请业务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审阅。
6. 审稿人应认真填写评审意见,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应性做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
7. 对审稿人的修改意见,编者应采取谦虚的态度,认真考虑,使书稿精益求精。当审稿人和编者在学术观点上不一致时,可本着文责自负的精神,按照编者的意见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出版时是否署审稿人姓名,由审稿人自行决定。
8.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要认真阅读、研究、分析新编教材,并根据主审人的意见和编者所在系、部的意见,对照编写论证意见,评议新编教材的实际水平,做出“出版”、“内部讲义”或者“否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