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地成长,学校对在读学生实行学年奖学金制度。
一、评奖办法
⒈学年奖学金在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⒉学年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一等奖每学年每人1800元;
二等奖每学年每人1200元;
三等奖每学年每人800元;
⒊获奖学金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30%.以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列名次,分别在班级前3%、10%、30%内按下列条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学金。
4.毕业班最后一学年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市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评选条件
⒈凡在本校注册学生,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均可以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奖活动:
①受社会治安条例处罚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②受校党、团和行政处罚者;
③违反考试纪律,受到批评和处分者;
④不具备正式学生资格试读者;
⑤在寝室内因违章违纪行为受管理部门处理者;
⑥体育达标不合格者。
三、评选时间和步骤
⒈奖学金由本人申请,经辅导员和班级评议,系部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生效。
⒉学生原始成绩经计算机统计处理、本人核对后上交,学生办公室确定获奖学生名单,一般在开学后六周内完成。
四、获奖学金学生待遇
⒈填写奖学金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领取奖学金和证书。
⒉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五、单项奖
⒈为鼓励学生,未获学年奖学金者可参评以下单项奖:
①进步奖:在综合测评比上学年进步显著,提升15%的学生中择优评定;
②单科奖:凡有一门单科优秀者(总评成绩在全班排名第一者);
③德育奖:德育达到90分以上者(含90分)。
⒉奖励形式
①单项奖奖励金额为30元,单项奖可累计计算;
②获得学年奖学金者,不再获单项奖。
六、监督办法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开公布。学生有权就评定结果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