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命题组卷的基本原则|要求:
课程考试是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今后建立学校计算机命题系统,规范命题程序,提高试卷水平,确保试题质量,保证题库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要求。
一、命题的依据与要求
1. 以培养目标为基本依据。各门课程的命题都应根据医高专的专业培养目标,并服务于培养目标而开展工作。
2. 以课程基本要求和选用教材大纲为基准,试题要根据这两个教学文件规定的不同层次教学要求(掌握、熟悉、了解)及各门课程的自身特点,合理确定题型、题量及难易度。
3. 命题范围以本课程所选用的教材为蓝本。试题既要覆盖教材的内容,又应合理设计不同内容的覆盖密度。
4. 努力贯彻考察知识与考察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试题应着重检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试题应简明、准确,以自行命题为主。
二、试题的题型、题量与分布
6. 试题的题型可分为二大类,即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
7. 客观性试题包括多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为五个)、填空题。主观性试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病案分析等。每门课程要有完整的题型,以适应测试内容的需要。考试前应向学生公布题型。
8. 每门课程试卷数应不少于八套。提倡和鼓励多命题。有些课程短期内教材如有变动,可适当调整试题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9. 每次试题总题量中,课程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和了解内容的试题,应分别占总量中的70%、20%、10%左右。难度为中等的题量应占多数,难题和易题要合理分布。
10. 各系部可以本规定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