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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19:30-21:00 俞庆东
详情11月1日 19:30-20:30 程 牧
详情依据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北京药师协会负责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北京市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北京地区工作的执(从)业药师。
二、继续教育形式及时间
采取网授、面授两种培训方式,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1、网授
时间:2013年5月1日零时-2013年12月31日零时。
网络学习课件将分批开通,请学员注意网上所选课程开通时段。
每个课件后均有考核试题,学员应在网授时间段内在线答题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参加网络学习的学员,尽量避免在网络培训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学习,以防因学员过于集中,影响您顺利完成学习。
2、面授
时间:2013年4月13日-5月5日期间每周六、日,9:00-16:30。
面授学员每次必须选择全天课程,凭听课证或会员证在指定的培训地点连续听完上、下午的课程后方可授3学分。
面授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院内礼堂
三、继续教育学分
请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保证所选课程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不得少于18学分。
特别提示: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参加*80号《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情况介绍》及*81号《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的讲解》的课程学习(提供3学分,不计在每年15学分内)。
自修学分取得方式
为满足部分学员的自修需求,今年继续提供自修读本并附自修试题。
网授学员必须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学分。
面授学员在授课地点领取自修读本,登分时递交自修试题页,记入自修学分。面授学员也可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学分。
四、报名及交费时间和办法
报名办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学员可以自行选择。
现场报名及交费时间:2013年3月20—3月29日(含周六、日),9:00-16:00。
网络报名及交费时间:2013年3月20—6月30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打印完毕的《2013年度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听课证或会员证及培训费到现场办理报名及交费手续。
特别提示:
◆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若继续教育系统中已有您个人信息,请您登陆网络报名。若继续教育系统中没有您个人信息,需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费到现场录入个人信息、报名、制作听课证及交费。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大厅(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2、网络报名
请学员登陆www.blpa.com.cn,按网络提示报名。如果按网上提示无法进入者,请拨打网络技术服务电话51395971转801。
交费办法:采用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网银汇款和现场交费四种方式,学员自行选择。
3、汇款交费
选择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您的姓名、执(从)业药师资格证编号及手机号,并与邮局或银行确认已输入。
特别提示:请您不要在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汇款。
3.1、邮局普通汇款(协会首推的个人汇款方式):
收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303室(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收款单位:北京药师协会
邮政编码:100020
3.2、银行汇款(协会推荐工行、建行、农行汇款、网银汇款):
开户名称:北京药师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
开户帐号:01090301600120105188606
特别提示:选择网银汇款的学员,请您不要在工商银行汇款。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执(从)业药师姓名及资格证编号并确认已输入。
4、现场交费
交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大厅(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特别提示:报名缴费成功后,需要发票的学员,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恕不办理。
五、收费标准
1、网络培训:
每人260元(12学分继续教育基础培训费),如需再增选培训内容,网络教学按每课1.5学分,收费10元计算。
2、面授培训:
每人360元(含资料费、12学分继续教育基础培训费、午餐等),如需再增选培训内容,面授教学按每天3学分、收费45元计算。
3、补报2013年度以前课程培训:
若学员补报2013年度以前课程培训,必须按每年度10门网络课程(15学分)补报,每个补报年度收费280元。
六、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培训结束后,请携带听课证或会员证到北京药师协会办理学分登记。
特别提示: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时,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人员,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即不再需要到药师协会登记学分)。只需携带北京药师协会核发的会员卡或听课证直接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即可。
集中登分时间:
2013年10月10日-10月18日 9:00-16:00(含周六、日)。
集中登分结束后,只在星期四办理,办理时间为9:00-16: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303室(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64179253 传真:65068628(缴费查询)
网 址:www.blpa.com.cn 邮箱:blpa@vip.sina.com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51395971转801。
蓝梦菲梵 发表于 2013-03-23 13:46:58 内容:
采取网授、面授两种培训方式,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1、网授
时间:2013年5月1日零时-2013年12月31日零时。
网络学习课件将分批开通,请学员注意网上所选课程开通时段。
每个课件后均有考核试题,学员应在网授时间段内在线答题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参加网络学习的学员,尽量避免在网络培训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学习,以防因学员过于集中,影响您顺利完成学习。
2、面授
时间:2013年4月13日-5月5日期间每周六、日,9:00-16:30。
面授学员每次必须选择全天课程,凭听课证或会员证在指定的培训地点连续听完上、下午的课程后方可授3学分。
面授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院内礼堂
伊~~吖 发表于 2013-03-25 08:41:55 内容:
dai91135 发表于 2013-04-03 16:34:10 内容:
伊~~吖 发表于 2013-04-04 08:52:18 内容:
回复#3楼dai91135的帖子
执业药师证一般都是在考试后的第二年的4月之后才会发放的,各个地区的时间不一样,有些要等到6、7月份。主要还是要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和药监局的安排。如果着急的话建议电话咨询下药监局或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继续教育,一般在9、10月会发布公告,可以关注下。
huanglanxin 发表于 2013-04-19 23:10:50 内容:
伊~~吖 发表于 2013-04-22 08:41:20 内容:
回复#5楼huanglanxin的帖子
不冲突的。hycon2008 发表于 2013-07-10 16:14:22 内容:
hycon2008 发表于 2013-07-10 16:17:04 内容:
qqzzwal 发表于 2013-07-20 10:22:32 内容:
11月1日 19:30-21:00 俞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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