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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1-01-11 18:3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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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标院校是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考生吗?医学教育网小编在苏州大学的研究生院的官网上查阅到了“2021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帮助各位想要了解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2021年博士招生的具体政策的考生,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对象

(一)“申请—考核”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通过全国大学生四级及以上考试,或在英语国家(地区)取得硕士学位,或在英文期刊发表过论文等。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3.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及硕士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工作程序

1.2021年1月5日前,按照学校文件精神,附三院制订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部门网站和院内通知发布公告,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2.2021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附三院教育培训处(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185号,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5号楼8楼第四办公室)递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务必工作日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点击下载有关表格和材料要求,未按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申请)

3.2021年3月4日前,附三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2021年3月16日前,相关招生专业组建综合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均为正高职称)由5人组成,由本学科、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如果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少于5人的,可以由本学科、专业正高职称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考核时需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考核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包括答辩内容、成绩、评语等)。考核开始前应检查考生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外国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情况;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精神、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等。各考核小组要加强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心理状态的考核,要重视考核学生的学术诚信度,对弄虚作假、有失信记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的形式为笔试+面试,考核内容满分值100分,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笔试,满分20分)、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实行现场打分。整个考核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工作,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规范,择优录取,客观公正。考核结束后将考生申请表、拟录取汇总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培训处。

5.2021年3月16日前,附三院教育培训处将通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的考生申请表和拟录取汇总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2021年4月上旬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公示2021年“申请-考核”生拟录取名单。

四、其它

1.“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的考生。

2.所有考生必须同时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请有意向的同学请一定注意查看简章内容啦!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制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医学考研知识及内容,请点击医学教育网。希望各位同学能选到自己心仪的院校并顺利通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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