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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山东省威海文登市医师资格信息修改事项: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号)
2.《关于规范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人函〔2009〕18号)
3.《关于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遗失后补办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卫人函〔2011〕2号)
4.《关于规范医师资格信息修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威卫计函〔2014〕53号)
二、修改范围
考试类医师资格证书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证书编号等信息错误申请更正及证书污损、残缺申请换发。
三、申报材料
(一)考试类: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
2.修改医师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修改的身份证号前后变化大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说明书。
3.修改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和学历的,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A4纸)。
5.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A4纸)。
(二)认定类:
1.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
专业技术人员经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即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99开头的变更为1998开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2)《山东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3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1999年填写且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下同)及复印件1份;
(5)个人干部(人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6)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要求照片下方第一行标有身份证号码,第二行标有姓名)。
2.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变动者。
如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系公安部门变更造成的,除按上述情况1中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更正证明原件。其他原因造成的,除按上述情况1中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交:能够证明原身份证号(或姓名)和变更后身份证号(或姓名)的个人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情况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意见及所属县、市卫生计生委印章)。
四、报送及办理时间
(一)考试类:申请人于每月8日前到区卫生计生局医政科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确认后,逐级上报审核,最后于20日前由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因错误录(导)入需要修改资格信息的,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审核表》。
(二)认定类:申请人于每月8日前到区卫生计生局政工科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确认后,逐级上报审核,最后于2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