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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张掖市医疗机构变更指南:
项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对象及范围: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三条。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装订,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变更医疗机构名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因门牌号码变化需变更地址的: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有关部门证明。
(二)、医疗机构申请迁址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迁址申请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选址报告的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登记
(一)、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证书编号);
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
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8.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9.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10.受理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资料或现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二)、已持有省卫生厅同意准入通知的诊疗科目的变更登记注册需递交以下材料:
1.省卫生厅同意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项目准入的通知;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变更床位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准许增加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4、企业举办或民营医疗机构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准许增加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5、医疗机构增加床位后,充实人员、增加设施、房屋,完善管理制度情况
五、医疗机构变更注册资金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本单位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民营医疗机构提供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能体现出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变化情况
六、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有关部门的任免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需递交法人签字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医疗机构注销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附电子版,发至邮箱:zywsjly@163.com);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印章。
受理地点:张掖市卫生局办公楼314室
地址:甘州区南环路656号
联系电话:0936-8294975、8298201
传真:0936-82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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