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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近日,江西抚州资溪县人民政府发布《资溪县卫健委关于开展在异地工作资溪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回原籍工作摸底登记的通告》。通知明确外地卫生专业人员返回资溪县,将逐步解决编制问题。同时也明确了登记相关的工作安排。以下为政策原文:
为切实加强资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完善卫健系统人才制度,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解决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在异地工作资溪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回原籍工作的摸底登记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摸底报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无违法犯罪纪录,无违纪处分。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含精神方面疾病)。
(二)资格条件
1.摸底对象:资溪籍(有意回本地工作)、在资溪定居非资溪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地有正式编制的回来直接落实正式编制,在外地无编的回来后逐步解决编制。
2.专业要求:临床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检验类、影像类、护理类、药学类、公卫类专业。
3.学历要求: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临床类、护理类、检验类要求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他类专业要求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
4.执业资格要求:临床类、影像类专业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理类需取得执业护士证,检验类需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近三年来(2018年到2020年)毕业的人员对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材料审核
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包括执业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溪县卫健委202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联系人:曾颂云,联系电话:0794-5798800、18979496625。相关材料经县卫健委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卫健委根据学历及执业资格等级高低安置分别安置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被安置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资溪籍(有意愿回本县工作)或者有意在资溪定居非资溪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卫健委办公室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
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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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资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