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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及《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在全省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评价《规划》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做好下一阶段麻风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制定和目标完成。各级政府制定和下发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情况,以及《规划》终期目标完成情况。
(二)保障措施。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和政府多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麻风病防治政策的开发和实施、各级政府麻风病防治经费投入、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情况、麻风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和麻风病治疗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等。
(三)防治措施。麻风病例发现、治疗管理、不良反应处置、临床判愈、畸残预防与康复、疫情监测、病例追踪、药品管理、麻风病院(村)管理、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及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麻风病患者医疗保障情况。
(四)其他。多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贯彻落实《规划》好的措施、经验和建议。
三、评估主要指标
《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工作指标,详见附件1。
四、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在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同时开展,以自评为主(使用《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自查表,见附件2)。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对县(区)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市的评估工作进行现场复核,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一)收集数据和资料。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LEPMIS)收集分析数据,了解《规划》的措施落实、相关活动开展及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二)现场调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相关材料、调研座谈和访谈等方式,收集与《规划》有关的政策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人员培训与能力建设、工作总结等资料,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及有关政策落实、经费投入、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及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三)检查复核。各市级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抽查复核《规划》期内有现症病例的县(区)的自评结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核部分市的评估工作,现场核查和访视患者、治愈者及密切接触者,复核评估自查表数据的准确性及真实性,总体评估《规划》执行情况,了解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经验、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省检查复核有现症病例的县(区)数量不少于80%。
五、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评估工作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省级评估组,制定终期评估实施方案,对部分市的评估工作进行现场复核和验收,审定全省《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订本市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终期自评报告。各地(市)级和县(区)级卫生健康委按照评估要求组织开展终期评估相关工作。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对各市数据收集和调查工作进行指导,汇总分析各地评估数据并形成终期评估报告。各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评估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及时准确录入和分析数据,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期完成本级评估数据上报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1月,组建省级评估组,制定《规划》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各地开展自评,市级完成抽查复核,并将终期评估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使用《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报告撰写框架见附件3),同时将汇总后的终期评估自查表发送至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省级完成对部分市的现场抽查复核,并完成终期评估报告。
附件:
1.《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工作目标
2.《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自查表
3.《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 终期评估报告撰写框架
附件∶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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