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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综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8月26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省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新疆卫生健康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辉煌成就,给我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健康福祉。全区人均期望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不足30岁,增长到2018年底的72岁,增加了2.4倍;婴儿死亡率由600‰下降到2018年的14.02‰,减少了42倍;孕产妇死亡率由1500/10万下降到2018年的26.67/10万,减少了56倍;全区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已成为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形成。近年来,新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数逐年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年诊疗人次从2008年156.05万人次提升到2017年512.41万人次。同时,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服务量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医疗服务量从2008年的26%上升到49%,表明医疗资源的配置逐渐趋于合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便利性、公平性明显提高。
(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推开。已有13家医院试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将完成制定医院章程,完善医院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健全医院财务资产管理,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建设,完善内部监管,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等多项重点任务。逐步形成以章程为引领、科学合理的医院运行和治理机制,提升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进一步巩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就医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区14个地(州、市)899家乡镇卫生院、160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全区所有村卫生室100%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在让利患者的同时,自治区还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以保证药品供应安全有效。进口抗癌药品降价政策得到落实,平均降幅10.05%,最高降幅达51.87%。提前实现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降至30%以下的目标。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呈百倍增长势头。截止目前,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5483家(不含兵团),比建国初的54家增长了287倍;医疗机构床位数15.15万张,比建国初的0.07万张增长了216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5.18万人,比建国初的388人增加了380倍。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建好1所卫生院,平均每个行政村设有1个村卫生室。截止2019年7月,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899所,达到标准化的有893所,标准化率99.3%;村卫生室8902所,达到标准化的有8265所,标准化率92.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所,达到标准化的有83所,标准化率51.88%;社区卫生服务站946所,达到标准化的有214所,标准化率22.6%。乡镇卫生院门诊急诊人次逐年上升,130所乡镇卫生院和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国家评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4.4亿元,初步建成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三级虚拟云平台,初步形成纵向贯穿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横向覆盖主要医疗机构,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卫生健康信息化系统,建成以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并实现互联互通。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大力实施5项制度和10项举措,转变粗放式行政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托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医院管理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并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管理支持。全区建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281个,医疗管理水平、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从九个方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进程,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切实简化办事手续。结合新疆地域特点,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建成以自治区人民医院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个远程会诊中心为核心的远程高端清晰会诊系统,实现自治区-地-县远程医疗全覆盖,截至目前,两个远程会诊中心累计开展远程会诊44.68万例,开展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病理诊断25.9万例,大大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问题。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区有中医类高等教育院校2所,中医药研究机构3所,医院124所,其中政府举办的中医类医院83所,编制床位14974张,每万人口拥有中医类床位数8.53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0.77万人;有59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建设;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地、县、乡广泛推广,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全区已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7个,培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医学科带头人131名;国家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33个、自治区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40个;建设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33个,424人获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一批特色优势明显、诊疗水平较高的专科(专病)已基本形成。中医药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全区中医药系统荣获自治区科技奖励49项;先后启动了73个新疆地产新药品种研发工作,14个品种获得临床批件(默可),2个品种实现了成果转化;中医药标准研究成绩突出,14项维吾尔医临床技术标准列入国家首批民族医临床技术标准。开展了99个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培养了400余名精通中药资源的科技人才,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得到加强。
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显著增加。2009年至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由15元提高至55元,2019年提高到69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4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截止2019年3月,我区总建档1992.38万人,健康档案建档率97.63%;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983.29万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7.18%;高血压患者已管理人数109.63万人,规范管理99.56万人,规范管理率90.81%;糖尿病患者已管理人数33.1万人,规范管理29.2万人,规范管理率达88.23%;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243个,常住人口签约数为988.37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为48.43%,其中:重点人群签约712.97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1.31%。
(二)疾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全疆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由上世纪1980年历史最高的3953.5/10万下降到2018年的659.7/10万,死亡率由1959年的历史最高74.8/10万下降到2018年的6.3/10万;连续24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成功应对2011年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疫情,至今维持无脊灰状态。5岁以下儿童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提前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控制目标。全区95.7%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砷中毒的危害大幅降低。艾滋病疫情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并趋于稳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一系列明确结核病患者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肺结核“集中服药+营养早餐”防治政策和传染期患者隔离治疗政策。确保肺结核患者门诊就医检查费用实际报销100%、住院费用实际报销90%,内科、外科治疗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报销。
世界卫生组织在我区设立包虫病预防和管理合作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地、县级包虫病外科救助手术治疗患者个人医疗费用“零”负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卫生应急能力逐年稳步提升。卫生应急工作在组织体系、“一案三制”、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值守、应急储备、宣传教育、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在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妇幼健康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2013年至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10.6569亿元,加强10个地级、8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伊犁州妇幼保健院、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先后顺利通过三甲评审。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截止2018年,全区婚检率、农村孕优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2.30%和82.75%,累计为238.8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发放叶酸片,全区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从21.8/万下降到2.59/万,发生顺位从2010年第一位下降到第十二位,南疆四地州新生儿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低免费筛查率达100%。
(五)健康促进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大力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动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健康社区(村镇)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为我区居民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天山行”等活动,开展群众健康知识普及。
(六)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明显。针对南疆地区农村跳蚤危害较为严重的状况,投入320万元资金购置灭蚤药品和相关器械,对南疆四地州36个县市、204个乡镇、725个村、305440户农家进行了药物集中灭蚤,取得了良好效果。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等工作成效显著,厕所革命初见成效,农村垃圾和污水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四、健康福祉惠及全民赢得赞誉
(一)全民健康体检成为健康新疆的响亮名片。自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三年来全疆累计体检5383万人次,投入资金40.68亿元。累计投入资金5.53亿元解决基层设备短缺,新增大型体检设备约7269台件,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972期,培训人员11.7万人次。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比较研究,摸清全区居民的健康基线,依据疾病顺位及多发高发疾病的分布特征,掌握新疆的疾病谱状况目前,全民健康体检已成为“医疗惠民”工程和“健康新疆”建设的响亮名片。
(二)老龄事业全面协调稳步推进。新疆已于201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8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6.34%。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待服务。进一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乌鲁木齐市、巴州、克拉玛依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取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行政审批权限,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备案制。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自治区投入资金1亿多元新建成自治区老年大学。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和经验优势,鼓励老年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余热、老有所为。与上海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17年实施“银龄行动”,近90万群众直接受益。
(三)健康扶贫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全区因病致贫40908户、149271人,35个贫困县(32个为国定贫困县、3个为自治区定贫困县),其中22个深度贫困县均在南疆四地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先后出台多份健康扶贫文件,将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作为健康扶贫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合力攻坚,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每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签订责任书督导落实。单设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详细制定脱贫攻坚路径,实行挂图作战,具体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作。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工作,托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并逐步扩大救治病种到32个。目前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已全部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组织疆内外63家三级医院与新疆56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对所有贫困县56家县级医院实现帮扶全覆盖。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新疆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工作。2017年7月28日,自治区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实行各民族平等的“城镇普遍两孩、农村普遍三孩”生育政策。先后实施了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自治区“七项”计划生育奖扶制度,惠及各族群众696.14万人,各类奖励金额达112.16亿元。着力加强和改进南疆四地州计划生育工作。建立村级计生专干队伍。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倡导和经常性工作。全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逐步降低,分别由1949年的30.03‰、9.22‰降低到2018年的10.69‰、6.13‰。大力促进了全区各族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各族群众执行国策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增强了农牧民发展生产的信心,改善生活的动力,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全区各族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较大转变,生育水平大幅度下降,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控制,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六、卫生事业创新发展增添活力
(一)医学科技教育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医药卫生领域共获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0项,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46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0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4家。“十二五”期间,共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9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84项;5名同志分别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中国工程院光华工程科技奖、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采用了订单定向模式培养全科医生,先后实施了面向村卫生室定向培养中等学历医、专科层次、定向本科学历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分别培养中专学历人员5000人、专科学历人员4001人、本科学历人员3465人,已有9791名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
全面启动“5+3”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为辅的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建设住院医师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8家,协作单位17家,助理全科基地18家,招收住培学员4642人,助理全科学员1515人。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新入职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实施医疗卫生人才评价重大改革,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修订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完善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改进临床医务人员评价考核方法,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根植南疆、扎根基层。
(二)医药卫生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日益广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在五家自治区级三甲医院先行启动国际医疗服务,累计接诊外籍患者21178人次。依托乌鲁木齐市优质医疗资源搭建跨境远程医疗服务平台,连接区域内29所医院,境外联通3个国家24所大型医院。先后接待8个国家、80人次外国领导和专家考察,与周边沿线国家开展交流互访10次,接待中亚五国高层人士来疆体检25人次;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包虫病预防与管理合作中心,成为国内首家获批世界卫生组织包虫病预防与管理合作中心的省区;成立了“中国防痨协会中国-中亚结核病控制研修基地”;承担中国防痨协会“中国—中亚结核病控制论坛”与中亚国家的协调、联络和构建联防机制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中组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安排,积极推动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落实“以院包科”“师带徒”。8家受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均有了明显提升,据统计,三年多来,7个援疆省市62家医院先后派出共506名医疗援疆干部人才入疆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各受援医院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上升至94.3%,转诊率下降至3.39%,死亡率下降至0.42%,实施新技术新项目1470余项,填补当地空白523项。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