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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2019年我市西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与4月1日起正式开始接受报名。
培训对象
西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1.向社会招收。拟从事全科医生岗位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由河源市人民医院负责招收。
2.单位委派。已在或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包括我市订单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向社会招收。拟从事助理全科医生岗位的全日制临床医学高职(专科)毕业生。由全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进行招收。
2.单位委派。已在或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助理全科医生岗位的全日制临床医学高职(专科)的工作人员,包括我市订单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
西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县及县级以下,下同)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含退休返聘)。
3.具有临床医学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4.(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
西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含退休返聘)。
3.具有临床医学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4.(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
将院校、监狱、戒毒场所等单位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培训范围。
培训时间
1、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3年;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2年;
3、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1年(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160学时)、基层实践1个月,临床实践10个月。);
4、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为50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240学时、临床实践260学时(含社区实践60小时))。
培训待遇
1、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财政按标准对培训对象、理论培训单位、临床和实践培训基地给予补助。
2、全科医生培训免收培训费、实习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教学实践费用、住宿费由培训基地承担,餐费由学员自理(每月由培训基地给予学员学习生活补助不少于600元)。如果培训基地不提供住宿或学员选择不住宿,则给予住宿费补助每月每人300元。
3、培训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须退赔所有培训费用。(1)无故自行终止培训;(2)培训期间事假超过10天,且无故旷工,或无故迟到、早退超过5次;(3)无故不参加理论和临床实践考核。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6日。
(一)报名人员必须经所属单位同意,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让更改,并签订《河源市西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三方协议》(附件1)。
(二)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附件2),根据培训要求选择培训项目(全科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三方协议》(附件1)(带教师资培训人员无需提供);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加盖单位公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加盖单位公章);
4、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含注册页)复印件1张(加盖单位公章);
5、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加盖单位公章);
6、(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证书复印件1张(加盖单位公章,仅师资提供)。
上述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各县区培训对象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汇总后,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附件2电子版报至所属县区卫健局。市局直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拟参加西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医师(含退休返聘)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市卫生健康局宣教科报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负责对所在县区报名人员参训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于4月26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卫健局宣教科。
河源市卫健局宣教科联系电话:339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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