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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6日 19:00-21:00
详情11月07日 19:00-22:00
详情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紧紧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工作主线,以建立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基础,细化措施,实化服务,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强力推进300家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
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推进300家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开展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每个设区市遴选试点,要确保有贫困县开展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市可以扩大试点范围,也可以整体推进。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实现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做好“200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医院组建联合体”,逐步实现“上下联、业务通”。
二、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举措,细化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启动河北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社区医院建设,能够加大资金投入的区(县),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床位使用率(≥75%)、业务用房面积(≥3000平方米)等标准,遴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试点。要补齐短板,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要抓住重点,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要深化改革,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发挥区县级党委政府和医联体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的主体作用,加大对试点机构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
四、深化基层综合医改,积极探索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积极协调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快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指导石家庄、邯郸、邢台、沧州、保定五个试点市,认真开展糖尿病管理专项工作项目基线调查,摸清底数,做好线上学习、线下带教培训和临床实践,积极探索实践医防融合新模式。
五、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引进、使用力度,为他们安心服务基层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以全科医生队伍为主的基层卫生人员收入待遇,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职称评定政策措施,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实施“乡级活、村级稳”计划,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人员“县聘县管乡用”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要动员和组织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扩大基层公卫服务项目实施效果
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门按人均经费补助标准落实配套资金,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卫项目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卫项目实施效果,严格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加快推进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紧紧围绕全省健康扶贫工作大局,从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入手,优先覆盖10类重点人群,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工作首位,不盲目追求签约率。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力度,做好脑血管病等6类贫困人口患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工作。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慢性病履约服务标准和内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出台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落实签约服务费。制定签约服务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精简优化签约流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八、加快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时与省平台对接和联通。加快推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信息,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实施全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资源,支撑家庭医生依托信息化手段为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在线随访、健康管理、报告查询、延伸处方等服务。
九、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9﹞4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实施;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认真审核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做好执业再注册工作。确保做到工作要细,标准要高,程序要严,差错要无,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来源:河北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