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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4月29日,经过三次审议讨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特意提及了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可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在促进我国乡村振兴方面起着划时代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也有法可依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意义尤其重大。而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也不容小觑。
针对村医队伍建设,《乡村振兴促进法》都提出了哪些要求呢?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从上述条文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三个要点: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学习培训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水平
3、拓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就业范围
此外,《乡村振兴促进法》还从多个层面保证了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这也意味着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落实:
1、在统筹安排上,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各级部门合理分工,科学协作。
2、在监督检查方面,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这就能够有效地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乡村振兴战略,是具有一定的深意的,它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中央一直以来强调的“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要性。
就在今年的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乡村人才振兴意见》,其中对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提出了不少要求,而此次《乡村振兴促进法》无疑是对其的深化,更加反映了国家振兴乡村的决心。
《乡村人才振兴意见》对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2、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
3、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4、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
5、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乡村振兴”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就严格地保证了其在各地的落实。无论是村、乡镇还是县级的医疗机构,都必要严格地执行和落实。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以后,无疑会给基层医疗带来重大的影响。村医们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在政策福利下真正受益。
答案其实是正反两面的。首先,该法案的贯彻落实,无疑会给基层医疗环境带来很大改善,从而提升村医的整体水平。
法案中坚持乡村发展优先的原则,无疑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1、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2、国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此可见,国家对乡村振兴是非常重视的,其中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当然也是重要的一环。
此次法案中,还提出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这或许也意味着基层医疗人员将迎来“大换血”。现有的村医,如果不通过相关考核,不考取执业资格证书,很有可能会面临淘汰。
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薪资保障是实施重点之一。在积极引进青年人才到基层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原有的村医群体,要考虑原有村医群体的现状,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待遇。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提升村医群体的幸福感,真正地把人留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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