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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意味着2021年的全国卫生督查监管的抽查工作正式开启。
卫生健康行业监督抽查8类内容
《通知》称,国家将监督抽查8大类内容,并且,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将于2021年4月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1、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2、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3、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4、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放射诊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等方面情况;
5、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6、开展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非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项内容纳入2021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7、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8、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医疗机构有6项检查重点
其中,对于医疗机构而言,《通知》又明确以下6项内容为检查重点:
法律依据:
1、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督导《通知》已下发,各医务人员务必逐一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从容应对接下要面对的全国卫生大抽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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