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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保障。
疫情发生后,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开展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相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7件立法项目。相关立法项目已经成立由不同部门牵头的工作专班,正在积极推进。在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委和中医药局共同印发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建设:一是结合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筑牢疫情防控救治第一道关口。二是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层分级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三是依托综合实力强的高水平医院,升级改造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四是支持地方公共设施应急两用改造试点。
(二)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考核方面,2019年,由中央组织部起草、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纳入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各省、区、市、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考核有关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积极吸收健康中国行动考核结果,把民众心理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安全情况以及重大社会心理危机应急处理能力,作为有关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在强化监测预警方面,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军地间和部门间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我们将积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以适应新时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
在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方面,近年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逐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均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中心,同时形成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30多个部门参与的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部门间、军地间、区域间、国际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能力持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危机管理的能力水平。一是完善标准化、制度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明确指挥体系内各部门之间(含军队有关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责权关系和功能定位,在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二是健全和优化平战结合的联防联控机制、上下联动的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将地方党委政府的治理优势和国家专业部门的技术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三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
(三)关于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衔接“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制定,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一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目前,我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指导性文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制相关问题,反映相关意见建议,更好地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和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着力完善疾控机构功能定位,进一步突出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职能,提升专业能力。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员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发展。合理开展岗位设置,按规定,落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专技人员比例偏低的应当逐步提升到80%。同时,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全科、感染(含传染)、急诊、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高校公共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探索多学科背景下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校、疾控机构、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建设一批公共卫生实训示范中心,提高相关专业人才的实践能力。推动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加强疾控骨干人才培训。并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是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高传染病平战结合防治能力。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每个城市选择1-2所现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进行改扩建,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强化设备、物资储备,构建分层分级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重症、呼吸等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建设,统筹兼顾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培养,制定监督人员培训规划,优化监督队伍人员结构,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执法体系,建立综合监管信息管理与统一执法信息平台,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牵头推动健全完善包括疫苗储备在内的国家医药储备体系工作,我委将积极参与和推动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吸收。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打下更加牢固的健康基础。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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