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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政策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政策、资金、项目,持续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医院全部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范围,支持指导地方全面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移民搬迁安置点临时医疗点,解决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的问题。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15亿元支持约6500个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其中安排722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2086个县级医院建设,安排145.8亿元,支持1450个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带动基层和贫困地区医疗水平的整体提高。截至2019年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全面消除,832个贫困县每个县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其中811个县至少有一所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668个县有一所县医院达到二甲,贫困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基本能够就近获得及时诊治,健康状况和健康公平性持续改善。
(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策供给。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健康扶贫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方案》,鼓励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卫生健康人才,通过完善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政策,鼓励人才“留得下”、“干得好”。倾斜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非常设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派驻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通过引才缓解基层医生紧缺等问题。对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带动作用,通过巡诊派驻、“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二是加强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紧缺人才培训和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持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满足832个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需求,同等条件优先招收。2010年以来,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累计支持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培养全科医生10万余人,初步缓解贫困地区人才紧缺困境。三是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组织1007家三级医院与1172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累计派出超过8万人次医务人员开展蹲点帮扶,帮助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医疗专家服务团,动员组织包括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专家人才深入农村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巡回义诊、人员培训、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并为当地培养培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关于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障等机制。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我国已构建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并已实现制度全覆盖。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乡村医生可根据就业状态,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应按时足额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医护人员,可以按照当地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理档次缴费,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将来的养老待遇水平。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条例授权各地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参保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四)关于强化因病致贫贫困人口救治。努力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是健康扶贫的重要任务。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来,我委配合国家医保局,持续加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是巩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持续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不低于55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各地进一步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强化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二是稳定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对大病保险资金划拨,用于统筹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20年,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并在脱贫攻坚期继续稳定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政策。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落细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给予补贴,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实施倾斜救助。同时,指导各地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据统计,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接近80%。
(五)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以健康教育进乡村、健康教育进家庭、健康教育进学校、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以及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疾病流行特点、生态环境及贫困地区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精准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提升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二是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构建多元化的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网络,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建有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1家、中医药文化知识角2.3万余个;推动各地制作中医药题材影视作品260部、动漫作品270部、微视频1.3万余个、图书5237种,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2.8万余场,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2.2万余场,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三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指导广播电视媒体综合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传播医疗卫生、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等科学知识。针对不同年龄受众认知方式和接受习惯分类开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健康知识水平,用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未病先防等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公众提高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四是推出一批优秀医疗卫生健康类作品。通过评奖评优、重点项目规划、扶持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鼓励制作播出优秀医疗卫生健康类节目、纪录片、公益广告,传播医学知识,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理念,采用民生视角,回应百姓关切,倡导全社会关注健康、关注生命,深受群众欢迎。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强化攻坚举措,持续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谋划“十四五”卫生领域规划时,继续将贫困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中央投资重点支持方向。深入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个主攻方向,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推动包括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保障,巩固基层服务网底。关于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工伤保障机制的建议,对进一步关心关爱农村医疗人才、增强基层医疗队伍凝聚力有一定的意义,下一步将认真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时统筹考虑。
(二)加强人才培养培训,补充优化贫困地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制定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继续实施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落实《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在机制、政策上提出务实举措,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向基层下沉。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继续组织引导各类专家人才,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水平,培养培训当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三)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待遇水平,发挥好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投入,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做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实和“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统筹用好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将加强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管理,研究建立预算动态增长机制,指导各地稳妥做好各类补充保障措施与三重制度过渡衔接,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待遇稳步衔接。
(四)研究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深入总结健康扶贫的思路、机制、措施,面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期目标,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动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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