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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企事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但是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两项工作。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复工复产后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树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返城人员登记和排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抓好工作和休息时段员工管理及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尽最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落实“四早”措施,及时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的处置关键是抓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的前提条件,专业防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评估,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各单位、各部门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并及时主动报告。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疑似病例救治、密接接触者管理,落实区域消毒等各项措施,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
三、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责任落实
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处置直接关系到各省乃至全国防控工作的成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各地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重点县域的指导,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动态评估防控进展,及时总结,通报批评防控不力的地区和机构。对因思想松懈、工作不力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严格督查问责。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代章)
2020年2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12月24日 19:00-21:00
详情12月31日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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