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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委管各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1〕10号)要求,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密措施完善,规范有序组考,保障考试万无一失,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考试形式
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省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通知要求,考生可在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加强疫情防控
(一)认真贯彻《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完善联动机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支撑保障制度。
(二)夯实疫情防控责任,科学指导考试基地、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所有涉考人员在考前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日“陕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承诺书,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证明及《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委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通知所有考生认真学习《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内容,教育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考试组织机构加强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并经核实,考点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考试严肃、公平、公正。
附件:
1.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2.致参加2021年榆林考点考生的一封信
3. 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4.《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2:
致参加2021年榆林考点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榆林考点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试所需证件和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过期临时身份证等除外);
(二)准考证;
(三)《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四)《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
(六)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榆林市核酸检测平台”,进入考场时向工作人员展示最新动态码,不得截图或借用他人“陕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七)考前自备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考试全过程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乳胶手套考场提供)。
(八)所有考生应预留充足考试入场时间,充分考虑考试当天交通、天气、健康监测、防疫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原则上考生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点及考场工作人员防疫指导和健康监测,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九)进入考场时,应先接受防疫安全指导和健康监测检查,再按考场规程持个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十)考生应主动了解,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自身防疫知识学习,做好候考和考试期间个人防护,建议所有考生考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14天对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和《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考生进入榆林市区,应集中隔离14天并做3次核酸检查(第1、7、13天),考前48小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
(一)出现以下情形,需持相关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出院证明或解除隔离通知书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但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榆林市卫健委公布的全市“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由于考试入场要逐一核验“陕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保障您能顺利参加考试,我们强烈建议:省内考生考前14天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省外考生提前14天返回榆林考点。在此期间不扎堆、少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三、做好考前准备
考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考场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要求,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进入考室前要准备充分,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检和身份查验
考生要按照引导从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物品,如文字资料、计时工具(电子手环、手表等)、电子存储设备、食品饮品、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否则一律按作弊论处。
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公平公正
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将涉及考题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最后,希望广大考生要做到公平竞争,文明考试,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考试如有调整,以国家、省、市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要求为准)。
附件4: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请务必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若故意隐瞒情况,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是陕西考区榆林考点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我已充分了解本次考试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呈报并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健康监测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的体温和症状均属实。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有关问题,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2、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否
3、考前21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否
4、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内划√。
症状:□发热□寒战□有干咳□咳痰□有鼻塞□流涕□咽痛□有头痛□乏力□有头晕□胸闷□胸痛□有气促□恶心□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结膜充血□腹痛□有其他症状
5、考前14天内,有无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旅行史、居住史、途经史?
□是□否
6、28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如是,是由( )回榆返榆。
□是□否
7、14天内是否有入境人员接触史?
□是□否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考试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本人在考试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陕西省有关法律及传染病防控各项规定。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 名:
承诺日期:2021 年 月 日
12月02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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