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尽快做好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8﹞1475号)的精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根据《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我区委托花都区人民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考核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5月18日开始,2022年7月20日结束
二、具体事项
1.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2年5月27日在系统上完成本机构执业(助理)医师的信息上报。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花都区2020年-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要求,于6月8日前将参加考核的相关材料上报至所属定期考核机构。待一般程序考核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在系统上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各考核机构应积极组织参考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认真审核定期考核医师名单,严格考核,如实汇报成绩。
4、各考核机构应组织好考核工作,并注意留存考核资料以备查询。7月11日前在系统上完成考核结果复核工作,完成复核后一周将《医师定期考核成绩表》报区医定考办。
5、区医定考办收到考核机构上报的医师考核结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上报区医定考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核后发布考核结果,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于7月20日后在系统上查询结果并通知本机构参考人员。
6、业务水平测试具体事宜由考核机构自行安排并下发通知。
附件:花都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邵卫华、安欣、邓梅芳,联系电话:020-3685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