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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的监督管理

2017-06-26 11:0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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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医师定期考核很关注,那么如何对医师定期考核进行监管呢?下面由医学教育网为您分享医师定期考核的监督管理这篇文章,欢迎阅读!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以上为医师定期考核的监督管理内容,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您可以将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医师定期考核的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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