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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招聘26人简章

2020-10-10 08:4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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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招聘26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 “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府办〔2020〕20号)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南卫医〔202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持续推进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乡村医生队伍数量与质量、结构与规模、能力与保障融合发展,夯实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增强服务农村居民健康的能力,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公开招聘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吴圩镇中心卫生院、那洪卫生院、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基层医疗机构所辖的24个政府办村卫生室,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方式,聘用后的乡村医生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其福利待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府办〔2020〕20号)相关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应为聘用人员及时建立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执业道德规范。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乡村医生资格。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2年10月1日至197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已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执业医师可以放宽到50岁)。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5.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配。

6.聘用后必须专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7.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具有2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

(3)符合条件的女乡村医生或本乡村户籍的乡村医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专)毕业后,协议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聘用到村卫生室执业。

9.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1日(比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 月9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有效的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交至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卫生计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值为100 分,面试成绩未达60 分者,不得

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为体

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按招聘岗位数 1:1 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生的体检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

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

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由经开区

卫生计生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

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及招聘岗位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后下文聘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乡聘村用”进行管理。。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

公开招聘工作电话:0771-4517525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吴圩镇中心卫生院:0771-4208192

那洪卫生院:0771-6782515/6782508

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71-4219282

北部湾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71-497261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4516024

附件: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 “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府办〔2020〕20号)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南卫医〔202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持续推进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乡村医生队伍数量与质量、结构与规模、能力与保障融合发展,夯实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增强服务农村居民健康的能力,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公开招聘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吴圩镇中心卫生院、那洪卫生院、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基层医疗机构所辖的24个政府办村卫生室,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方式,聘用后的乡村医生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其福利待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府办〔2020〕20号)相关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应为聘用人员及时建立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执业道德规范。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乡村医生资格。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2年10月1日至197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已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执业医师可以放宽到50岁)。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5.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配。

6.聘用后必须专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7.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具有2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

(3)符合条件的女乡村医生或本乡村户籍的乡村医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专)毕业后,协议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聘用到村卫生室执业。

9.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1日(比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 月9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有效的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交至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卫生计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值为100 分,面试成绩未达60 分者,不得

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为体

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按招聘岗位数 1:1 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生的体检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

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

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由经开区

卫生计生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

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及招聘岗位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后下文聘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乡聘村用”进行管理。。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

公开招聘工作电话:0771-4517525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吴圩镇中心卫生院:0771-4208192

那洪卫生院:0771-6782515/6782508

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71-4219282

北部湾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71-497261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4516024

附件:

  1.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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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俞庆东

针对人群:所有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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