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吉林地区第二周期考核医师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现已发布,具体通知内容整理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吉林省定期考核办公室工作要求,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吉林地区第二周期考核医师信息填报工作已于2018年6月30日完成。为避免医师信息录入有遗漏,根据省考核办安排,现开展第二周期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医师信息补录工作。本次信息补录仍然采用EXCEL表格形式,具体如下:
一、考核补录对象及条件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满2年,不同机构转注累计注册满2年),此次参加考核的执业类别包括:临床、口腔、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公共卫生。
(一)简易程序条件
1.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
2.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从注册之日起),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①满8年执业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前注册,至2017年12月31日止,均为执业已满8年;
②良好记录: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或表彰的;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者;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排名第一者;完成政府对口支援、应急、救灾等指令性任务的。
3.晋升/培训记录: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的。
4.退休记录:2017年12月31日前正式退休者,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
(二)一般程序条件
2016年1月1日前注册,至2017年12月31日,为注册满2年,在此范围注册且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医师人员,均为符合一般程序考核条件。
(三)不参加考核的条件
2016年1月1日起注册,至2017年12月31日,为注册不满2年,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不需要参加考核。
二、信息上报
(一)报名管理
1.市考核办负责市直属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不受理其他机构及个人信息。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公室,负责所在辖区内的所有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
(二)填报要求
1.报表内容栏中,考核程序、考核机构和综合数据栏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或各市直属考核机构填写;其他栏目均为必填项。
2.市直属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将本单位内的医师信息填报并核准后,直接上报市医师考核办公室。
3.各辖区内的医疗、预防及保健机构,将本单位信息填报并核准后报送至所在辖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由辖区考核办核对确认后,统一上报市考核办公室。
4.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考核办要认真核对所报信息,并将黄色部分填写完成,以总表、临床(满12年简易程序、满8年简易程序、晋升或住培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中医(满12年简易程序、满8年简易程序、晋升或住培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口腔(满12年简易程序、满8年简易程序、晋升或住培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及公卫(满12年简易程序、满8年简易程序、晋升或住培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分类汇总表进行上报。
5.上一周期考核情况请填写“合格、不合格、未参加或正常首报”。
6.执业范围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中执业范围如实填写,例如: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放射、影像、检验、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及公卫等。
7.单位性质填写:市管或区(县)管。
(三)补报时间
2019年4月3日——4月22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本次为国家医师定期考核第二周期唯一补录机会,务必全方位无死角做好本辖区内的通知及补录工作。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自拟正式文件下发并通知到位,同时严格审核医师人员申报资格。医师信息汇总电子表于2019年4月22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汇总表(需用A3纸横版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3.各相关单位在填写报名表时,备注写明本单位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邮箱、QQ等),以便工作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市医学会
联系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6号
联 系 人:陈笑薇 孙洪章
联系电话:0432-68066859
邮 箱:jlsyxhjjb@163.com
QQ工作群:142223362
通知原文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吉林市医学会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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