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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是医院药综的重要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内容:
妊娠早期(前三个月)受精后18天左右,细胞尚未分化—“正常存活”或“死亡流产”。
受精后3周—3个月主要器官形成期—“致畸期”。
致畸药物
沙立度胺(反应停):海豹儿;
雌激素、孕激素和雄激素(性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
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可致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
烷化剂如氮芥类: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指趾畸形;
妊娠中后期(胎儿形成期)主要器官继续生长—“发育迟缓”或“功能异常”。
药物影响
神经系统的药物(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胺药等)—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
华法林、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临产期使用抗疟药、磺胺药、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大剂量维生素K等—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者可引起溶血;
四环素—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四环素牙);
分娩前应用氯霉素—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一缕“氯”灰)。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更多医院药综知识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