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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很多人对此十分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整理了“《法规》重要知识点: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管理!”,详情如下!请查看!
《法规》重要知识点: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管理!
(1)医疗用毒性药品度生产计划: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2)药厂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
(3)每次配料,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
(4)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在运输毒性药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备查。
(6)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药典》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以上即为“《法规》重要知识点: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管理!”的相关内容介绍,更多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知识点请持续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