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特为大家整理了药事管理与法规的考点“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相关内容,详细情况如下:
十二、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经营范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生物制品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口诀:麻精毒生物制品,饮片成药中药材,抗生化原料制剂
十三、处方颜色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十四、处方限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中药保护品种的等级划分
对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级和二级进行管理。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为30年、20年、10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保护期满前6个月,依照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办理程序申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延长的保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保护期限。
(1)申请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2)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上述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从天然药物汇总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针对“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能够认真复习。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