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胆碱不良反应是初级药士考试可能涉及到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供考生参考。
【琥珀胆碱不良反应及应用注意】过量致呼吸肌麻痹,用时必须备有人工呼吸机。肌束颤动的危害是损伤肌梭,引起肌肉酸痛甚至有形态的改变。一般3~5天自愈。
使眼外骨骼肌短暂地收缩,能升高眼内压,青光眼和白内障晶体摘除术患者禁用。
遗传性血浆胆碱酯酶活性降低的特异质病人和有机磷酸酯类中毒者对琥珀胆碱高度敏感,易中毒,应提高警惕。国外报道3000人中有一人具有上述遗传性缺陷,我国人可能少些,但仍应注意。特异质反应尚可表现为恶性高热。
此外,琥珀胆碱能使肌肉持久性除极化而释出钾离子,使血钾升高,故在烧伤,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偏瘫和脑血管意外的患者(一般血钾已较高),禁用琥珀胆碱,以免产生高血钾症性心跳骤停。
有些氨基甙类抗生素和多肽类抗生素在大剂量时,也有肌肉松弛作用,与琥珀胆碱合用时,易致呼吸麻痹,应注意。
严重肝功能不全、营养不良和电解质紊乱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