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逐步逼近,同学们复习的怎么样了?“假药劣药的区分”是要药事管理的考试中重要考点,很多同学分不清楚,医学教育网面授班教辅老师一文总结,让大家彻底弄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那么制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可以对比记忆。
制售假药的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处药品货值金额15-30倍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10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疫苗管理法》规定是罚款15倍-50倍,货值金额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
制售劣药的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药品货值金额10-20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0万-50万的罚款。
这篇文章的知识点掌握牢固后,以后碰到假药劣药的题目就都能做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