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2〕2号)文件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报名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点请选择巴州),参照网页上的《报名须知》及相关文件,在报名界面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白色背景),考生报名成功后一定予以保存,并用A4纸打印《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我考点将在2月1日—2月13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
专业实务 | 5月19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二、报名资格
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在学历审核上有两点规定:一是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有关规定,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并按照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护理专业的,可以准予报名。在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不予报名。二是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参加报名考试。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即: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
三、相关要求
往届毕业生,持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应届毕业生需持符合要求的学籍证明,证明需函概两方面内容:1、2012年应届毕业生。2、8个月实习期满合格(有8个月实习计划或期满8个月)。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材料交给所在单位辖区卫生局,由各县市局根据工作安排统一到州卫生局现场确认,巴州卫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州卫校具体联系人待定,随后将在网站上更新,请严密关注本站)。考点不受理个人考生现场确认。
各县市卫生局均设有报名点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认时间见附表安排。请考生严格遵照时间安排及时到辖区卫生局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申请人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以上材料按顺序依次排列装订成册,并在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的考试申请人签名处签上考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