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卫生局安排,近期将上交2013年度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交人员
凡2013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年限不限。
二、上交材料
士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暨士级职称证)原件三、上交时间2016年4月14日14:00前四、其他要求(一)各公立医疗机构收齐证书原件并填报《阜康市上交2013年度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花名册》后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教科。个体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自行上报。
(二)此次上交的证书,自治区人社厅将重新制证,原证书作废。未上交人员出现证书作废无法使用责任自负。
联 系 人:康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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