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确保2016年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6年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016年6月8日至6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 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6月9日—6月20日
三、 现场确认地点:
市卫生局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健康路36号)
四、 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自2016年7月5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五、 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一)提交单位审核并盖章的《2016年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毕业证;
(四)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
(五)医师资格执业证。
要求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六、报名费用:
按照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文件规定,每门考试50元。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现任岗位和职务、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保证与其报考专业、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认真核对考生报名语种及开设维语语种的专业名称正确无误,审核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市卫生局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为了便于管理和方便考生,规范报名工作程序,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凡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均由所在区(县)卫生局负责报名工作,并将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交市卫生局确认,我局概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区(县)卫生局配合我局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三)上传照片的具体要求: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辩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着制式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