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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医疗责任保险
近日,隆安县下发了《关于办理政府办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隆安县政府办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方案》,为全县政府办村卫生室的191名“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是在最基层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责任,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防范乡村医生执业风险,从今年6月1日起,隆安县以乡镇卫生院为法律责任主体,为“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险,保费由财政承担。医疗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乡村医生在全县政府办村卫生室内的合法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患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提出索赔的,可按条款规定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赔款将用于向患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隆安县已为全县191名“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每位乡村医生投保270元,总保费51570元。在保险年度内,保险公司最高可为每次事故赔偿2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