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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的条件差,现在条件好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配了电脑,每个月有一次培训,每年还可以领到1万元的补助金。”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二塘乡三塘村的村医韩生龙,在这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尝到了甜头。
从今年开始,化隆县将村医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每个村卫生室按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金。
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队伍结构复杂,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通过医疗改革,化隆县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22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19所,卫生服务站7所,社会办医疗机构22个,村卫生室367所,村卫生室覆盖率为100%.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在编职工463人,缓解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缺医少药,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
“医改以后,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行政村全部在基本药物基础上进行了零差率销售,县财政累计补偿基本药物零差率资金154万元,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186万元,新农合参合人数194362人,参合率为99.16%,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化隆县卫生局局长冶青峰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