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常行医10大不宜事项乡村医生们一定要了解,为此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为您整理撰文如下:
1.不宜出租、出借证书给别人。
医师资格证书里面明确写着:本证书仅作为注册依据。未经注册,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本证书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故意损毁。有的人父证子用、子证父用、出租、出借证书给别人。经常看到报道被罚款的,出了医疗事故赔了很多钱还要负上刑事责任坐牢的。
2.不宜不认真确认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就轻易的帮人代注。
就如报道的“自带药求挂瓶,却反口要价20万”一样。一旦出了事,患者家属就会找各种理由,法律漏洞来索赔。并怪罪医生说,你是医生还是患者是医生,患者就是因为自己是外行的,怎么都不懂才找医生帮忙的,要是帮不了就直接说了,何必勉强帮忙,导致害人还害己的惨剧。
3.不宜销售“三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
“三无产品”历来都是被人深恶痛绝的,现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对“三无产品”的罚款也是非常重的。再说了,这些“三无产品”本身就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质量本来就是有问题的,潜在危害性肯定是非常好的啦!何必为了多赚几块钱而去甘冒大风险,质量好的产品贵买就贵卖呗,又不是我们医生出钱,再说了,当医生只要把病人的病治好了,就是去多赚几块钱,患者也是愿意的。
4.不宜在网络上购药销售。
网络上很多药品价格便宜,而且号称证件齐全。我们基层医生又不是怎么专业团队,可以鉴别出真假。他们有可能连证件都是假的,到有事时,哪里去找他们?
5.不宜电话遥控指挥给患者药品。
医生都没在现场,有那么利害就能评估出病人的病情吗?分析正确的给药吗?这样很容易出错的。
6.不宜没看到病人就给开药。
很多时候会遇到一些自己不愿来或不方便来的患者叫别人帮忙带药。由别人帮忙口述病情,叫帮忙开药。别人口述的能哪么准确的吗?有时是有误差的,有时还会把正的说成反的。
7.不宜给患者输液时医生不在现场。
在诊室里给患者输液,大都医生能做到人在现场。然而,很多出诊时给患者输液,大都医生忙着离开忙别的事,交代患者家属照看,由于家属是非专业人士,很难照看的周到,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根本没法处理。有很多的安全隐患。
8.不宜垮村,垮范围出诊。
医师执业证书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地点进行执业。村医垮村出诊,家庭医生垮地区出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9.不宜超类别、范围执业。
医师执业证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类别、范围进行执业。超类别、范围执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隔专业就如隔行。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超类别超范围执业危险性也非常大。
10.不宜不做公卫工作。
公卫工作大都是在基层完成的,也是基层医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习大大的“尊医重卫”的号召下,国家和人民对公卫工作是越来越重视的并寄以厚望的。不做公卫只怕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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