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村医,我们服务于社会基层民众。在这行业已干了20多年,因为这是老祖宗留传下来的敬业精神。是治病救人的美名,是积德行善的宗旨,更重要的是我从小看到农村缺医少药、农民患病的痛苦,促使我做一名有志青年为治病救人立下誓言。
在这二十几年中,从一开始的样样病都敢接敢治,敢冒风险,勇于探索,默默的做到怎样为患者排忧解难、解除患者的痛苦,用传统的针炙、民间验方让病人少花钱到不花钱;为患者提供最方便的治疗,曾得到村民的好评。现如今医疗纠纷让我们所有村医更俱怕,一旦误诊终生遗憾。好不容易盼来医改出台,这些政策让我们扑朔迷离,改得让人心恢意冷!改得百姓怨气吞声,更可悲的是所购药品必须从中标中购进,这些荒唐可笑的做法究竟谁是幕后的指使人?药品的虚高价格利益又去哪里?试问在岗村医?我们如果想获得夹缝中生存就必须硬着头皮购中标的药品“三统一”才能获得20%的补助金。这就是医改带给我们的高明之处。我们的付出不比医院的医生少啊!我们每天填写资料的时间比看病的时间多几倍,整天还要收集信息,建卡登记,汇总上报,到月底核算还不如普通民工打一月工的钱,这就是医改带给我们村医的回报吗?
以下是我们肤浅的几种看法:
一、根据巜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乡村医生有获取劳动报酬权利,可我们如今的报酬差距甚远,很明显根本未得到相应报酬……
二、乡村医生常年走村窜户出诊治病,搞防疫妇幼抓公共卫生,干着比公务员还苦的差事为政府服务,却享受不到公务员待遇。在工作中这种同工不同酬补偿使我们这些乡村医生感到心寒。换句话说乡村医生干着公益事业却得不到政府的认可,假如是自由职业为什么政府却要管我们。
三、乡村医生在医疗服务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死亡或致残)国家不拿出行之有效办法凭借乡村医生个人是很难化解医疗风险的。也就是说即然属公益事业,为什么出現医疗风险后要由乡村医生本人承担。
四、国务院明文规定让村医承担40%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获取相应补助经费,而实际是村医承担80%的公共卫生服务获取20%的报酬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这无凝是纸上谈兵得不到有效解决。又是谁层层克扣了我们的辛苦钱。
五、药品零差价,网络使用费,系统使用费,耗材费要乡村医生自已出使终得不到解决。
六、乡村医疗室是国有资产。为什么基础建设费用要向乡村医生本人滩挀?
因此我们在此呼吁:卫计局的领导们,希望你们按照国家卫计委卫农卫发〔2010〕3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乡村医生明确界定同民办教师待遇,并确保乡村医生补助费用来源,使我们百万乡村医生更好的为民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