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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重庆市的退休赤脚医生可能对于自己的社保问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在这里小编将问题答复整理如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卫基层发〔2016〕85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卫生计生委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铜卫〔2017〕20号)精神,此次政策补助对象“1965年6月26日至2009年10月7日期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铜梁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材料,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离岗乡村医生,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服务一年补助600元;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