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卫计委在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中提到:明确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一视同仁。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我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实现路径和任务措施,明确了医养结合的5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及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就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强化信息支撑等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我委会同民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为38项,明确18个相关部门责任分工。2018年新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我委主要职责之一是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所需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并将其纳入医养结合五项主要任务之一。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组织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要求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2016年,我委联合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2017年,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增加医学检验实验室、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进一步拓宽办医渠道,鼓励社会力量连锁举办,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护理机构。印发《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对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201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实现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积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
三、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加强医养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的连续性服务,部分地区三级医院参与的医联体吸收了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了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补助资金项目。三是印发《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明确对申请举办集团化、连锁化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的,可优先设置审批。四是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选取5个城市作为第一批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五是印发《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四、加强医养结合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切实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将康复治疗师培训纳入医改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将康复医师纳入专科医师试点项目。二是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一视同仁。提出规范护理院校教育、继续教育,扩大高职起点护理人才培养规模,逐步压缩中职护理人才培养规模,并引导其向基础护理、养老护理转型。发展临床专科护士,逐步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加大社区护士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制定《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印发《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以及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老年常见病诊疗规范,指导临床规范诊疗,规范护理员和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四是开展“老年医学人员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等,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五是在北京医院设立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将老年病科等相关专科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学科建设。
民政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 号),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 个,培训基地68 家。联合公安部等7部门开展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列为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各地建立部、省、市、县、机构分级培训体系,完善专业人员保障和激励政策措施,支持养老院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截至2017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共有从业人员53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27.6万人,医师、护士、康复师等专业技术人员7.9万人,持证护理员16.2万人,占护理员总数的58.6%,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养老护理员持证比例已经达到70%左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