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